無薪假新解 可低於基本工資
勞委會昨日歷經9小時開會後,針對「無薪休假」做成最新解釋。若勞資協議無薪休假,即使屬於月薪制勞工,每月薪資亦可低於最低基本工資17280元。這是勞委會首度正式棄守月薪必須高於最低基本工資的堅持,連帶的亦將使勞工的勞保、勞退、甚至失業給付計算方式都受衝擊,後續效應值得觀察。
長期以來,勞委會對「月薪制」解釋素來是「不得低於最低基本工資」,因為基本工資是法律對於勞工權益的「最低保障門檻」。但面對景氣差,失業率飆升,勞委會亦不得不迫於現實、放棄對勞動條件的堅持。但為免衝擊過大,引發反彈,勞委會仍暫決定,若實施無薪休假導致勞工全月薪資低於17280元,勞保月投保薪資仍要依照現行勞保分級表17280元申報。至於新制勞退部分,亦要依照實際薪資投保,但勞工可在協商時,向雇主爭取依照原薪資投保,以確保退休權益。
不過,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,依照勞基法第36條規定,勞工例假日一定要給薪,每週7日一定要有1日有薪休假,因此,雇主即使要求勞工簽下自願書「該月無薪休假」,在法律上亦無效,勞工當然可以拒絕。
這是勞委會對無新休假的新解.
無薪休假導致勞工最低薪資低於規定.
但是卻還是要勞工依17280圓申報.這樣本國勞工權益在哪裡?
打開新聞不是這裁員就是那關廠.不然就是讓你休無薪假.
王如玄還說,雇主如要員工休無薪假,減少勞工的工時與工資,必須徵得勞工同意。無薪休假導致工時縮短,按比例減少工資,以致可能低於基本工資,是民進黨執政8年來的政策。
很好笑一個問題.今天你是勞工.老闆要妳休假妳敢不從嗎?低於基本工資是民進黨執政8年來的政策。請問現在是國民黨執政關民進黨何事?
反觀外勞受到政策的保護卻是這波經濟風暴的幸運者.
企業將屎.尿.污染留在台灣.把鈔票放在口袋.
對待本勞&外勞卻是兩樣情.
自己本國的勞工都顧不了.
卻還要養外勞.
如此的政府.
如此的勞委會.
到底是站在勞方還是資方立場講話?
真正需要替勞工錚權益福利時.都在幹麻.想想真讓人心酸
原來我們比外勞還不如